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0日
@CopyRight 青海省建设行业协会信息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青ICP备20000535号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515室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608号
技术支持:西宁亦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