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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住房公积金再新增4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发布者:省房地产协会 发布时间:2023-09-01 阅读次数:0

近日,为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文件精神,印发《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在原有15个“跨省通办”业务事项基础上,再次拓展新增“单位注销登记”、“出境定居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贷款还款卡号变更”4个办理事项,累计实现“跨省通办”服务事项19项。

新增事项



主动拓展新增事项4个

01

单位注销登记

02

出境定居提取

03

建造、翻建、大修

自住住房提取

04

贷款还款卡号变更

西宁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开办以来,以快捷高效的办理流程、简便安全的业务平台和优质暖心的窗口服务,有效减少缴存职工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问题,使缴存职工切身感受到了“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服务带来的便利,得到了缴存职工的普遍好评。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把“跨省通办”服务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载体,不断推进“标准统一、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跨区域通办新模式,推动更多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展跨区域通办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提升缴存职工满意度。


一、

“跨省通办”全国规定事项清单


3

二、

业务办理渠道


1

全程网办类

西宁缴存单位及职工可不受地域的限制,直接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渠道,进行身份认证并提交申请材料。中心依照业务办理规则,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系统进行校验、审批和反馈。


2

代收代办类

——本中心缴存职工可在异地通过上述网上渠道中“电子证明”板块下载相应证明电子版。

——申请人可到我中心各跨省通办专窗提出开具相关证明的申请,我中心履行代办职能,通过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申请代为办理。


3

两地联办类

身处西宁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到我中心各跨省通办专窗提出办理相关业务的申请,由中心按照缴存地中心的要求,负责对职工提交的办理资料进行初审,并将业务申请提交给职工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负责按照当地提取政策审核并为职工办理提取,并向受理中心反馈业务办理结果。


三、

业务受理地点


1.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服务大厅

2.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西宁市民中心专区

3.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

4.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通管理部业务大厅

5.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中管理部业务大厅

6.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源管理部业务大厅




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