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匡湧副省长充分肯定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工作,深刻分析了2022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做好今年工作要深刻把握规律性变化,动态把握好“稳”与“进”之间的关系,注重协调、系统观念,不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实现新发展。要在着力提升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水平上求突破,在着力抓好民生保障任务上见实效,在着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上开新局,在着力加强风险防控上守底线,坚定信心,凝聚力量,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优异成绩献礼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认为,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殷切嘱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统筹疫情防控和住房城乡建设,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项民生实事全部兑现,发挥了住建行业稳投资、惠民生、补短板的重要作用,开启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引领、必须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必须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发展相得益彰。会议提出,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立足部门职能,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推动示范省建设,有序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部论坛工作要求,将新理念转化为高原美丽城镇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探索具有高原特点的城乡融合发展,不断丰富发展的内涵。二是持续深化改革,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形成“一群两区多点”的城镇住房发展格局,压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建立行业风险管控体系。系统推进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分类、分层、分阶段建立风险辨识、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应急处置等制度,形成制度体系健全、职责权限清晰、上下协同配合、部门监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四是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不断提升城乡住房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对商品房库存进行合理消化、盘活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加强公租房管理,通过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开展农牧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各地分步有序开展整治工作。五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持续实施美丽城镇项目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促进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形成协调统一的城乡建设新格局。加快推进以焚烧发电处理为主导、源头分类减量和转运能力做支撑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继续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持续提升农牧区住房品质。六是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监管和考核考评制度,推行新建建筑能效测评和能效提升,开展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等推广应用,提高绿色建筑底线控制和规模化综合发展水平。七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教育引导住建行业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规范政治言行,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
同时,会议还对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一季度重点工作、岁末年初疫情防控、城市保供、安全生产等工作作出了部署。
各市(州)政府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直单位负责同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