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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省房地产协会 发布时间:2023-08-03 阅读次数:0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标准供给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根据《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青市监标〔2021〕86号)的有关规定,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和我省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及工程建设发展实际,体现我省自然条件、地理、人文、技术等特征,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提升住宅品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目标,满足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需要。
二、征集范围
按照《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专项经费项目编制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立项建议。
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紧扣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历史建筑文化保护、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城市更新、建筑业转型升级、城市更新、城市安全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任务目标,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征集:
(一)高原美丽城乡建设、管理及服务,城镇风貌和历史建筑文化保护利用等标准;
(二)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新材料应用、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建筑节能标准;
(三)城市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综合管廊、地下管网工程、排水防涝设施等安全标准;
(四)城镇居住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污水收集与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村镇建设标准,
(五)城市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管网、智能建筑等智慧城市标准;
(六)城市市政安全与抗震防灾减灾、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等标准;
(七)覆盖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全寿命周期,实现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与工程建设一体化应用的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
(八)符合法律要求的其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三、项目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和行业发展政策;
(二)属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
(三)凸显我省青藏高原区域性气候特性、生态保护和多民族风俗习惯及文化传承等特殊技术规范,技术具有先进性、特殊性和可操作性,经济合理且具有全省普遍适用性;
(四)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尚不冲突,不存在交叉重复制定情况;
(五)技术内容成熟,具有相应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符合标准提升条件;
(六)不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
(七)标准制订实施不存在妨碍或限制市场竞争情况;
(八)自筹资金项目应确保完成相关基础调查研究、实验验证等前期工作,并形成标准草案;
(九)法律法规明确的其它条件。
四、报送要求
“建议项目”请填写《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附件1),自筹资金项目请填写《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表》(附件2),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青海省工程建设标准服务中心 (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914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倩雯  电话:0971-6102457(兼传真)
电子邮箱:2674852412@qq.com
附件:1.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
2.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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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