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奖”——房地产行业国家级奖项
“广厦奖”是中国房地产项目综合最高荣誉,是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的国家级奖项,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主办,每两年一届。
“广厦奖”评选的目的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要求,引领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广厦奖”评选工作,自2007年正式启动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届,共有1002个项目获奖。该奖项见证了房地产业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历程,展现了房地产高品质项目建造好房子的标杆,在项目管理、技术创新、综合品质等方面产生强烈的积极的影响。这些项目在推进绿色、健康、产业化发展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代表着行业发展先进水平。
“广厦奖”评审标准严、奖项荣誉高、行业影响大,品牌价值响、社会效益优,是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青海省房地产业协会作为广厦奖的青海评选机构,致力于通过广厦奖考评活动,发现和培育一批青海房地产榜样企业和优质项目,树立行业标杆,带动示范效应,助力房地产项目质量品质提升,践行“好房子、好生活”的青海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理念,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截止目前,青海省共有5个项目获得广厦奖,6个项目获得广厦奖候选项目标识。
第十一届“广厦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2023年底将发布第一批获奖项目通报。为了凝心聚力共同做好2023年“广厦奖”评选工作,会员单位企业申报“广厦奖”的条件和办法具体有哪些,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广厦奖申报条件和办法
评选项目申报
“广厦奖”项目分为评选项目和候选项目。评选项目为竣工验收且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候选项目为规划设计开始至项目主体竣工之前阶段的项目。
1.评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配套完整,住宅类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鼓励城市更新、新农村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申报;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
(2)工程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3)住宅类项目应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标准》(GB/T50362-2022)规定的2A级及以上等级标准,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运行标识)及以上等级标准,并符合国家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有关规定。
(4)非住宅类项目应达到各类相应行业评价标准中等及以上水平,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运行标识)及以上等级标准。
(5)住宅全装修比例(按套数计算)东部地区原则上为100%,中、西部地区原则上为60%以上。
(6)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均在85%以上;入住率达到60%。
(7)分期申报的项目须公建配套完整,同一个项目不能分期重复申报。
(8)城市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6层(80米);县城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18层。
(9)非住宅类项目以大型公建、综合性商业建筑为主,数量为当年评选项目数量的10%左右。
2.候选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从规划设计阶段开始即可以申报“广厦奖”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主体已竣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应申报候选项目。
(1)从规划设计阶段至主体尚未竣工阶段的项目。
(2)有意愿按照“广厦奖”评审标准开发建设与管理的项目。
3.申报办法
(1)向项目所在地“广厦奖”省级评选机构申报。
(2)“广厦奖”评选活动主要在会员单位范围内进行。
评审及表彰
1.评选项目经初审、现场评审、终审及公示后,由“广厦奖”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每年评审一次,评审通过的项目,发布表彰决定,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
2.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经省级评选机构评审、“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后,颁发标识牌、证书,颁牌仪式由各地评选机构结合本地区活动自行安排。当项目达到评选条件时,转成评选项目。
“广厦奖”——评审方法
1.初审:省级评选机构组织省级评审专家组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1)审核申报项目资料。申报资料包括《“广厦奖”评选项目申报表》、按照提交资料要求提供的电子资料。(2)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具备“广厦奖”申报条件。(3)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存在违规情况。(4)审查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5)审核项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情况(6)进行项目现场查勘、入户访问。
2.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和省级评选机构、省级评审专家组共同进行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内容:(1)听取申报项目情况介绍。(2)进行项目现场核实、入户抽查。(3)审核省级评选机构和省级评审专家组初审内容。(4)住宅类项目按照《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住宅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五类性能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现场打分并写出评语。(5)非住宅类项目按照规划与建筑设计、施工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公共配套与运营服务四个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现场打分并写出评语。
★已通过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定终审,达到2A级及以上等级或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住宅类项目。
★已通过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定终审,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非住宅类项目。以上两种情况不需要进行现场评审。
3.终审:“广厦奖”评审专家组进行终审。
终审内容:(1)审查项目申报资料;(2)审核省级评选机构初审意见和推荐意见、现场评审结果;(3)写出终审评语并推选单项优秀奖;(4)评审专家组组长进行平衡及择优选拔,提出《“广厦奖”入围项目名单》。
候选项目
评审:省级评选机构组织省级评审专家组
培育:省级评选机构组织省级评审专家组定期检查,并提供技术指导。达到评选项目条件时,在补充资料后,及时推荐评选项目。
“广厦奖”表彰
评选项目——每年评审一次,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颁发奖杯和证书。
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定期评审和颁牌。
单项优秀奖——规划与建筑设计、工程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公共配套与物业服务(公共配套与运营服务)
优秀评选机构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