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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中心公积金贷款详解之商品房贷款

发布者:省房地产协会 发布时间:2022-08-16 阅读次数:0

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公积金贷款详解之商品房贷款


  如今,商品房的价格越来越高,绝大多数职工购买房屋需要通过贷款的方式。今天就为大家讲讲在省直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时,需要的资料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原件;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原件;

(3)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3份;

(4)预付房款收据原件。


注意事项:

(1)贷款期限: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期限最低为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2)所购房应为职工家庭的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

(3)家庭未使用过或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

(4)家庭名下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现行贷款相关规定,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购房总价和首付款比例等因素综合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