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位于城东区南山东路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四至范围是:东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西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南至南山东路、北至青海中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该宗地内国有土地未办理权属登记,面积 2149.76㎡,合3.22亩,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若本宗地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对公告中涉及权益持有异议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内起三十日内向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西区五四西路27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特此公告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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